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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教师评学工作的通知

2025-05-20 作者/来源: 点击:[]

各学院:

为全面了解学生学习状况,促进师生交流,激励教师持续探索“三教”改革,完善教学管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拟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教师评学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人员

本学期承担理论课与实验课教学任务的教师(包括外聘教师)。

二、具体安排

1.评学时间:5月19日-6月1日;

2.评学方式:教师登录教务系统进行评学,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

3.教务处收集整理教师评学数据后,6月5日前反馈给各专业学院;

4.各专业学院对本学院学生学习情况进行科学合理分析,诊断学生学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解决办法。

三、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做好教师评学的宣传工作,明确评学的重要意义,要求教师认真阅读评价指标,客观、公正地对每一个授课班级的学生情况进行全面评价,教师评学结果可作为班级评奖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

2.各学院要强化组织管理,确保每一位授课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所授班级的评学工作,不遗漏任何一个班级。

3.各专业学院需撰写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教师评学分析报告,重点提出改进措施,纸质版于6月15日前由各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处王秀梅处,电子版材料发送指定邮箱:3076721389@qq.com。

附件:教务系统教师评学操作指南

教务处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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