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专-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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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工作职责

安徽医学高等学校教务处是负责全校教学业务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负责各类教学规章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和督导检查。

2.负责制订、组织实施全校专业建设总体规划,对各专业建设进行评估,负责组织实施专业申报、专业设置、专业建设和专业结构调整工作。

3.负责组织制(修)订全校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

4.负责组织拟订全校课程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实施重点、精品(在线)课程的建设、申报、评估检查与验收;负责制(修)订、审核全校各专业课程标准并监督实施。

5.负责教学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6.负责对接合作院校有关部门和学院,协调校内相关部门及学院,落实普通“专升本”教育教学工作;负责拟订“专升本”相关管理办法、工作计划、经验总结等材料;负责学校普通专升本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7.负责按照人才培养计划下达全校教学任务,实施排课,日常教学调度,统一安排全校教室的使用;编制学校教学日历、教学进程表和课程表,协助学院落实师资配备。

8.负责组织制(修)订实验、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教学计划、大纲等各类基本文件,组织及协调实践教学运行,负责实践教学质量监控;协调合理配置实践教学资源,协助制订实验室建设规划、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的配置计划。

9.负责制(修)订实习基地建设规划及有关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10.负责审核各类学生学科技能竞赛活动,组织参加省级以上各类学生专业技能竞赛活动。

11.负责学生成绩管理,题库建设;负责组织全校学生学业考试、分类招生考试、社会有关机构组织委托考试的考务工作;负责校级及以上考务技术专家的培养、考核和管理工作;负责考试改革研究。

12.负责制(修)订教学质量管理监控考评体系,组织教学质量考核、教学质量监控和教学事故认定工作;组织各类教学检查评估、教学竞赛、教学评优、试卷抽查和经验交流;负责指导与评价教研室设置和建设。

13.负责全校教材建设工作,负责学校教材委员会日常工作。

14.负责教育教学相关政策法规信息的收集与研究,提供决策咨询服务;负责制订教学改革政策,组织网络教学资源开发,教学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15.负责国内外合作办学的教学管理。

16.负责组织编制学校校院(企)合作规划,建立健全学校校院(企)合作各项管理制度,统一协调和管理校企合作、医教协同工作。

17.负责督促和指导二级学院校院(企)合作方案的实施,协助二级学院与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企业、医院签订合作意向书与协议书。

18.负责建立校院(企)合作信息化平台,做好校院(企)合作基本信息收集、整理、统计、归档、分析和建议工作。

19.负责定期组织召开有关会议,研讨、协调解决校院(企)合作的重要问题;积极寻求合作方,拓宽校院(企)合作的渠道与范围。

20.负责协调和指导附属医院、教学医院教学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及整合医院医、教、研资源,履行对直属附属医院的监管职责。

21.负责组织专家审查、论证直属附属医院发展战略、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监督规划实施。

22.与上级卫生、教育等主管部门沟通,协调直属附院发展与运行过程中的有关事项。

23.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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