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附属医院:
为客观评价教师教学质量,根据《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试行)》(校政发〔2025〕6号)文件精神,现将2024-2025学年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4-2025学年所有正式在岗并承担教学任务的专兼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所有人员在授课单位参加考核;在多个单位授课的,由本人职称评审归口教学单位进行考核。
二、考核时间
2025年6月9日—2025年7月5日
三、考核内容与方法
各教学单位根据《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试行)》(校政发〔2025〕6号)文件要求,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考核实施细则,组织本单位考核工作。
四、考核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成立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小组,保证考核公平、公开、公正,按时完成考核工作。
(二)各教学单位于6月30日前,将本单位公示后的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实施细则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教务处备案;于7月5日前将本单位公示后的考核结果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教务处。联系人:王秀梅,邮箱3076721389@qq.com。
附件:《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试行)》及相关附件
教务处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