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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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集参保学生医药费报销材料的再通知
2023-12-31 15:06   校医院 审核人:

各学院:

请通知参保学生备齐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新桥校区校医院一楼进行报销手续。

一、校医院就医:提供病历或复写处方、盖章收据等;

二、校外就医:提供门诊病历、门诊发票、用药清单及检查报告、化验报告等相关证明;

三、住院二次报销需提供病历、住院病案、住院费用清单、住院发票、医保计算单;

有关异地实习生的报销时间及方式请等待另行通知。

校医院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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