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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卫生健康委机关常态化疫情防控
2020-11-17 15:31   审核人:

为做好委机关常态化疫情防控,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有关工作要求,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及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应急指挥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主体责任,坚定不移地把疫情联防联控措施做实做细,坚决防止疫情向本单位扩散,保障干部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组织体系

省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组(组成人员详见“皖卫应急秘〔2020〕14号”),在做好全省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负责全面落实机关疫情防控措施。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本处室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本处室疫情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

三、重点任务

(一)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健康培训。(机关服务中心)

(二)工作人员加强本人健康监测,如出现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并及时向处室主要负责人报告(全体工作人员)

(三)在单位入口处对工作人员和外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体温常者方可进入。体温异常者,建议及时就医,就医途中正确佩戴口罩。(机关服务中心)

(四)加强办公室、食堂和卫生间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机关服务中心,各处室)

(五)在办公室、食堂和卫生间等场所应设置洗手设施。加强对食堂、宿舍、卫生间等重点部位的清洁和消毒。(机关服务中心)

(六)食品等原料从正规渠道采购,保证来源可追溯。鼓励错峰用餐,减少堂食和交流。(机关服务中心)

(七)工作人员注意个人卫生,及时进行手卫生,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全体工作人员)

(八)工作人员通风换气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情况下,无需戴口罩。(全体工作人员)

(九)通过海报、电子屏和宣传栏等加强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宣传处、机关服务中心)

(十)当出现新冠肺炎病例时,应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相关场所进行终末消毒。(疾控处)

四、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机关各处室及工作人员要强化“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使命担当,在做好全省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的同时,落实好本单位具体的疫情防控措施。

(二)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各处室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本处室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不能有丝毫松懈情绪和麻痹大意思想,不断强化疫情防控工作措施。

(三)全面落实联防联控责任。各处室及工作人员要积极参与、密切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履行好个人疫情防控责任,构筑疫情防控严密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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