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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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人才工作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关于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决策部署。

2.与党委组织部门协同开展教职工党建工作,负责组织落实长效化的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机制。

3.负责全校师德长效机制建设,组织落实师德师风教育与考核督查工作。

4.负责学校师德师风问题受理与查处机制建立,与纪检监察等部门一起处理师德师风失范行为。

5.负责全校机构设置、岗位设置及人员编制管理工作。

6.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组织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7.负责办理人员招聘工作;负责办理内设机构人员调配及各类人员调动。

8.负责组织开展教职工的评优评先活动,执行工作人员的行政奖惩。

9.负责学校内设机构及各岗位职责的界定,组织内设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考核。

10.负责劳动人事统计工作,处理学校与教职工的劳动人事纠纷。

11.负责内设机构工作人员考勤管理,管理人力资源交流中心。

12.负责执行落实教职工的工资、社保、丧葬抚恤等政策。

13.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14.负责干部人事档案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15.协助校管干部的选拔、任用与管理,协助办理教职工出国(境)相关手续。

16.落实国家、主管部门和学校关于人才工作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协助人才领导小组做好维护人才队伍稳定和发展的工作。

17.组织制订人才规划和人才政策,为学校制定有关人才政策提供咨询建议和建议方案。

18.分析队伍状况,收集多方信息,做好宣传工作,建设人才库,为学校的人才引进、培养和开发营造良好环境。

19.协调校内各单位,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培养校内拔尖人才,构建人才工作体系,统筹实施学校的人才工程,负责有关人才项目及其入选者的日常管理工作。

20.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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