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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医学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专项教育整治活动细化方案

2021年11月10日 作者:陈谨 点击:[]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教育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医学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专项教育整治活动的通知》,我省制定了相应活动的实施方案(皖卫函[2021]375号);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对该实施方案进行了细化,请各部门尽快部署落实。

一、开展全员科研诚信教育。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论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研作风学风建设的文件、《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等(见附件1)和近期科研诚信案件为重点,结合实际情况,开展科研诚信教育。将科研诚信教育纳入学生入学、职工入职,在职称晋升、科研申报等关键环节开展科研诚信教育,使科研诚信教育常态化、程序化、多样化。以全员培训、主题研讨、案例宣讲、人员自学等方式,实现专项活动对科研人员全员覆盖。

(2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并持续推进;责任单位:科研办、各学院)

二、开展对照检查整改

一是组织填写科研诚信档案。各学院组织所有科研工作人员填写科研诚信档案(见附件2)。

二是存量论文自查。各学院要组织所属医学科研人员按照科研诚信规则对照检查表(见附件3),对本单位、本人署名的科技文献进行全面梳理,并重点对2016年1月1日以来投稿、发表的科技文献逐篇对照检查,科技文献通讯作者、第一作者要对照科技文献,全面检视文献相关研究的伦理审查、利益冲突、原始数据及保存地、发表过程、作者署名、基金标注等情况。

三是科研工作自查。医学科研人员要对本人目前正在开展的医学科研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对是否及时客观准确记录科研数据及是否遵守其他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进行自查。对自查发现正在开展的科研活动存在违反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的,要依法依规全面整改到位。

(2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责任单位:科研办、各学院)

三、持续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一是完善评价考核机制。深入推进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落实代表作评价制度,破除“唯论文”等简单量化、重数量轻质量、“一刀切”等倾向,完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评价体系,牢固树立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实践能力导向,持续弱化基层医疗机构科研评价导向。加强医疗机构学风工作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对学风工作人员的培训。(时限:持续推进;责任单位:相关责任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是持续从严查处曝光科研诚信违规案件。专项活动后,对通过各种途径反映的科研诚信案件,一经调查属实,对有关科研人员均按照《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的要求,予以顶格严肃处理。高校附属医院教师如出现科研诚信违规情况一经查实,按《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时限:持续推进;责任单位:相关责任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是探索科研成果使用前核查机制。自2022年1月1日起,个人申报职称晋升以及申报科技奖励、申请科技人才称号等时,由个人对本人历次职称晋升、科技奖励、获得学位等所使用的科研成果的科研诚信情况做出承诺,由所在机构对相关科研成果的原始数据、参与署名人员知情同意、基金资助标注、相关成果发表期刊、本次专项活动上报情况等进行形式核查,对核查发现违反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的,取消申报资格,并依据《科研诚信案件处理规则(试行)》有关要求,予以顶格严肃处理。(时限:持续推进;责任单位:相关责任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四、活动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学院要认真落实本次活动,让学院师生切实受到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建设专项教育整治活动的系统教育效果,有效提高教师的学术自律意识,进一步明确自己在科研活动中的责任;有效提升师生的诚信意识。

二是认真总结注重实效。各学院要在活动结束后认真总结积累经验深化和专题教育活动的效果于2021年12月6日前将专题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包括会议记录、活动总结、活动照片等)报送至科研办。

科研管理办公室

202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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