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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章程(2023年修正案)》 获省教育厅核准

作者: 时间:2023-07-31 点击数:

日前,省教育厅核准了《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章程(2023年修正案)》。

学校现行章程于2015年11月经合肥市教育局核准生效。实施以来,现行章程作为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总依据,在推动健全学校现代大学制度、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维护师生合法权益、推进治理体系建设多方面发挥了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近年来,学校面临的外部环境与内部条件发生了深刻变化,为使学校章程能够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及时准确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对高等教育的新要求,高质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反映学校办学特色,体现学校发展的新战略和新部署,更好地发挥章程对学校改革发展的法治保障作用,根据省教育厅统一安排,2022年5月,学校启动了章程修订工作。

此次章程修订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推进、彰显特色的基本原则,根据学校第三次党员大会精神,结合学校“十四五”规划以及办学过程中遇到的新机遇、发现的新问题、总结的新经验和取得的新成效,对章程作出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新修订的《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章程》整体篇幅由原来十一章87条变更为十章98条,由序言和正文两部分组成,正文部分包括总则,举办者与学校,教职员工,学生,治理结构,组织机构,学校与社会,经费、资产与后勤,学校标识,附则等章节,共计15000余字。

一年多来,学校章程建设领导小组严格遵循章程修订程序,集思广益,开门问策,广泛征求校内外、各层面意见,通过教代会执委会讨论、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党委会议审定等环节,并报经省教育厅核准,保障了充分论证、科学修订,保障了程序规范、民主参与。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学校将及时印发新修订的章程全文,向全校和社会公布,组织做好新修订章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保障学校加快创建办学特色鲜明、区域影响显著的高水平应用型医学本科院校进程。(撰稿:校长办公室 张杨阳;审稿:校长办公室 章定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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