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2022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现以学院层面填写“2022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各项内容统计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请各相关学院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按照要求如实填报,加强数据审核工作,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经学院负责人签字后于2022年12月12日前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电子版发送至595780930@qq.com。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2022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
附件2-2022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