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校党委的日常工作事务。
2.负责校党委重要会议的组织和重要文件、重要文稿的起草;负责职能范围内工作规章制度的制订。
3.贯彻执行学校党委的各项指示、决议,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负责制定组织工作的规划、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定期检查、反馈计划落实情况。
4.根据党章、党规,结合实际,制定基层组织工作、党内民主生活、党员培养发展、干部教育管理、干部选拔任用等有关规章制度,并督促基层组织认真遵守。
5.加强与各基层党组织的联系,了解各基层党组织的工作状况,做好党建调研和信息收集及管理工作。
6.负责学校党员大会以及各基层党组织的换届改选和组织建设工作。
7.做好干部的教育、考核、推荐和管理工作,提出选拔任用建议;制定中青年干部的选拔、培养规划;推荐、培养、考察后备干部。
8.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及与之相关的教育、培养、考察、转正、接收、审批等工作;加强预备党员的教育和管理。
9.做好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及党建经费的使用工作。
10.加强党校建设,做好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干部的培训教育工作。
11.做好党员组织关系和党籍的日常管理工作;办理因公出国、出境人员政审手续。
12.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评优表彰工作,配合纪委抓好违纪党员的教育处理工作。
13.贯彻党管人才原则,会同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师资队伍以及各类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学科专业骨干的选拔考核和培养教育等人才工作。
14.做好选调生、选聘生工作,并定期做好跟踪调研工作。
15.负责党务公开,受理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申述和来信来访工作。
16.做好选派、挂职干部管理和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工作。
17.完成学校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