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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关于我校购买实习生保险的通知

作者/来源:校医院   发布日期:2021-04-14  阅读:次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联合印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16)3号文件要求。我校将为2019级实习生购买实习生意外伤害保险,按每生10元经费预算,请各学院预留经费备用。另将2019级实习生信息的电子版(见附件模板)于4月23日前报送医保办陈老师QQ邮箱,492573516@qq.com

校医院

202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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