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学生食堂管理,规范引入社会餐饮服务企业的经营服务行为,全面构建学校食堂监管体系,提高餐饮服务质量,保障食品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结合学校实际,总务处修订了《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食堂监管考核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各单位征求修改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6月17日前反馈至总务处(电子版发送至664362139@qq.com),逾期视为无意见。联系人:王华梅,联系电话:0551-63862179。
总务处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