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安徽第二医学院
学风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校政秘〔2025〕22号
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风建设,因工作需要,学校决定成立学风建设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风建设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副校级领导
成 员:其他党委委员,教务处、学生处、科研处(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团委等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
学风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科研处(学术委员会秘书处),科研处(学术委员会秘书处)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学风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领导和组织学校学风建设工作,完善学校学风建设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学校学风建设相关政策以及学术不端行为惩处的实施细则和制度;组织开展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研究及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对重大学风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检查、指导、监督各学院学风建设教育工作以及协调学风建设相关工作事宜。
(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教务处:负责考风考纪、教学管理、教学评价等相关的学风建设。
2.学生处、团委:负责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德育教育、第二课堂(如奖助学金评定发放、评先评优、综合素质测评等)等学风建设活动。
3.科研处(学术委员会秘书处):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各单位学习领会上级有关部门政策和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学风建设活动;贯彻执行领导小组的决策、工作部署和统一安排;负责学术诚信、学术道德、科研规范相关的学风建设及宣传教育活动;负责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指导二级学院开展学风建设活动;协调落实其他相关工作。
4.二级学院:负责本学院学风建设教育活动;贯彻执行学校关于学风建设的工作部署与安排。
三、工作规则
(一)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学校学风建设重要事项。
(二)学风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主持,也可由组长委托其他副组长主持。根据会议需要安排学风建设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列席会议。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学风建设领导小组会议议题征集、文件材料准备、会议组织保障等。
(四)会议研究讨论的事项,依据事项内容及性质,由主持人决定形成会议纪要,或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党委会审定。
(五)会议决议或纪要事项,由各相关单位负责组织落实,重大问题的落实情况须向学校学风建设领导小组汇报,领导小组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安徽第二医学院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