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清明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3-28 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5年清明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实际,请各相关单位加强清明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安全稳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全员安全防范意识,强化监督管理,全面落实本单位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做好清明节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

二、严格管理,重点防范

各单位严格规范管制类化学品、特种设备、加热设备、实验气体、病原体、射线装置等危险实验物品的采购、储存和使用管理;按要求分类收集和暂存各类危险废物,认真做好危险废物的暂存管理工作;无实验任务的仪器设备须切断电源,不能断电的仪器设备要安排值班人员进行监控;无实验任务或实验结束的实验室须关好门窗,关闭水源、电源、气源和加热源。

三、严格审批,规范使用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假期期间因教学、竞赛和科研等仍继续使用的实验室,须经所属单位分管负责人审批,并安排专人值班,做好值班记录。严禁人员脱岗,危险性实验应至少2人在场;实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做好个人防护;实验过程中必须有人监护,要密切关注实验现象,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实验,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严禁在实验室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

四、开展自查,消除隐患

放假前,各相关单位要对所属实验室进行安全自查,并就存在的问题进行隐患整改,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