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特定身份人员因私出国(境)报送备案和申报证件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为规范学校特定身份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申领管理,现公布因私出国(境)证明申领须知如下:
一.申领流程:
特定身份人员本人向校党委提交书面申请(见附件1:《关于本人自费出国(境)旅游探亲的申请》)。在职副处级干部和主持工作的科级干部由分管校领导提出意见后报校主要负责人审批;其他科级干部、在职副高职称及以上人员,机要、保密、财务、组织人事、意识形态等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由部门主要负责人提出意见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所有办理出入境人员均须经人事处负责人、纪委办主任及分管人事校领导审批。
二.新办证件或证件更换注意事项:港澳通行证签注次数用尽或护照过期需更换时,应办理《关于同意XXXX同志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附件2),经出入境备案的校级负责人(分管人事副校长或校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
*签证失效重新办理无需申办函
附件1:关于本人自费出国(境)旅游探亲的申请
附件2:关于同意XXXX同志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人事处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