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专业技术职务首次聘任工作实施细则(修订)》(校政发〔2023〕43号)规定,学校将在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开展202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符合聘任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填写《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专业技术职务首次聘任申请表》、《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专业技术职务首次聘任申请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1、2),经所在单位评议考核推荐,并附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2024年我校评审通过的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可不提供原件)。请将以上材料纸质和电子版一并于4月18日前报送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陈坤,电子邮箱:3547871599@qq.com。
二、请附属口腔医院(口腔医学院)按照《附属口腔医院(口腔医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实施细则》,在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结构比例范围内开展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于4月25日前将拟聘任结果报人事处。
附件:1.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专业技术职务首次聘任申请表
2.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专业技术职务首次聘任申请人员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