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要求,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工作已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2025年4月1日—2025年6月30日。
二、汇算清缴内容
年度汇算需汇总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综合所得收入额,计算应退或应补税款。
三、无需办理汇算的情形(符合以下任一条件)
1.补税金额≤400元;
2.综合所得收入全年≤12万元;
3.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
4.自愿放弃退税。
四、需办理汇算的情形
1.已预缴税额>年度应纳税额且需申请退税;
2.综合所得收入>12万元且需补税金额>400元;
3.因扣缴义务人未依法扣缴或适用所得项目错误导致少申报收入。
五、办理流程
1.登录个人所得税APP,进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模块;
2.核对预填信息,补充未自动导入的劳务报酬、稿酬等收入;
3.填报或修改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等);
4.确认申报信息后提交,系统将自动计算应退/补税额;
5.根据提示完成退税申请或补税缴款。
六、注意事项
1.年终奖计税方式选择:2024年度年终奖可选择 “单独计税” 或 “并入综合所得计税”,建议通过APP试算后选择税负更低的方案;
2.专项附加扣除填报:
(1)子女教育阶段变更的,需新增扣除信息并保留原记录;
(2)新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大病医疗等扣除项需补充填报;
3.谨慎使用申诉功能:APP中的【批量申诉】仅用于收入疑义且沟通无果的情况,误操作可能导致退(补)税延迟;
4.警惕退税骗局:所有操作均通过官方APP完成,勿轻信第三方链接或信息;
5.补税义务:需补税但未按期办理的,将面临税务行政处罚并影响纳税信用。
七、咨询方式
1.校内咨询:财务处 匡巍老师(电话:0551-63862136);
2.税务热线:12366。
请全体教职工务必按期完成申报,确保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