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入秋以来,风干物燥,校园防火形势严峻。为深刻汲取今年以来发生在学校的火灾事故教训,驻地消防救援局、教育局将于近期组织开展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检查。为做好校园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学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安全稳定,防患于未然,现将做好学生宿舍违规用电用火安全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禁止在学生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和违规使用电气
学生宿舍是公共场所,人员密集,使用大功率电器和电热器具会导致电路负载过大,容易引发火灾。严格禁止在学生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和电热器具。禁用电器主要指热得快、电水壶、电热锅、电磁炉、电热毯、电热取暖器、电吹风、烘鞋器等各种电热器具。私拉乱接电线,任意增加用电设备,使电线超负荷发热,容易造成电线短路,产生火花或发热起火,导致火灾或引发触电伤亡事故。
二、严格禁止在学生宿舍内使用火源
学生宿舍内易燃物品较多,悬挂在宿舍内的衣物、床围、蚊帐等化纤制品,遇火即燃,难以控制。学生宿舍内严格禁止各种火源,如不能点蜡烛、不能用固体燃料炉煮火锅、不能用压缩气体灶具来煮制食品、不能在室内吸烟、不能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等。要规范使用蚊香,不得放置在易燃物上,人离开要及时熄灭。
三、严格排查安全隐患,筑牢安全防线
违规用电、用火容易引发重大安全事故。各二级学院要及时召开主题班会,对学生加强宿舍防火安全意识宣传教育,即日起立即组织辅导员力量下沉宿舍开展安全隐患自查排查。物业宿舍管理人员要加强宿舍巡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报告。保卫处、学生处、总务处将联合开展不定期抽查检查。一经发现违规用电用火,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保卫处 学生处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