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校内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现就加强校园交通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在校园道路行驶的一切车辆应以行人优先通行为原则,在学生上下课高峰期,机动车应主动礼让必要时应靠边停车,禁止鸣笛催促,严禁与学生抢道强行通过;
二、凡在校内行驶的车辆严格遵守校园限速规定,车辆进出校门,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在校内区域行驶,车速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
三、在校内严禁酒后驾驶,无证驾驶;严禁各类无证、无牌车辆,非法改装车辆,强制报废车辆进入校园。
四、严格按规定停放车辆,机动车进入校园,必须按照要求停车入位,消防车道、交通路口、教学区域内、网格线内等区域严禁停放车辆;
五、机动车进入校园,禁止鸣笛、超车、并行、追逐竞速,夜间校内行车禁止使用远光灯,禁止车辆逆向行驶,严格禁止在校内进行机动车、电动车的学驾训练;
六、提高交通安全防范意识,师生员工应遵守交通规则靠道路右侧行走,步行时要留意路面车辆,通过路口和过马路时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不得在主干道追逐嬉戏,突然变向随意穿行,在人车混行路段通行要做到不玩手机,注意观察路况;
七、严格校外车辆入校管理,按照“谁报备、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校内各单位要尽到对报备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的原则,保证车辆、人员入校遵守学校交通安全规定,文明驾驶;
八、针对不服从校园管理、多次违规车辆、师生反映强烈的超速,违停等不文明行为,将不定期在校内进行通报,并对违规车辆限制校内通行权限,其他严重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报请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请各单位在师生员工中做好宣传提醒工作,共同努力营造良好的校园交通安全环境。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