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期末及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卫生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12-10 点击数:

各学院:

本学期接近尾声,为保障实验室安全,保证下学期实践教学正常进行,结合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要求,现将有关工作通如下:

一、压实安全管理责任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管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底线、安全红线”警示意识和“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牢固树立“安全工作无小事”和“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做到职责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到人,工作到位,确保实验室安全。

二、提高师生防范意识

各学院要根据本单位实验室属性对本学院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知识、警示案例教育及培训,要求师生遵循实验室管理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师生逃生、避险、自救互救技能的培训,切实提高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

三、加强安全卫生管理

请各学院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对所属实验实训室做好学期末的安全卫生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实验安全隐患,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

1、排查菌种、易制毒化学品、危险化学品专用储藏室内有无安全隐患,检查此类危险品的存放是否符合有关管理规定;有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品的实验室,要严格按照规定分类存放,杜绝安全隐患;实验室应设立化学废弃物暂存区,分类收集,贴上标识标签。

2、气体钢瓶应存放在安全位置,妥善固定,远离热源;易燃易爆气体与助燃气体必须分开存放;对于涉及有毒、易燃易爆气体的场所,确保通风设施和相应的气体监控和报警装置正常运行;

3、特种设备(如高压灭菌锅)要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备案登记手续,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定期检验,并将定期检验合格证置于特种设备显著位置;安全阀或压力表等附件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校验或检定。

4、特殊要求的实验室内必须配备一定的消防器材和防盗装置,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消防器材要放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位置,并妥善保管;各种安全设施不准许借用或挪用。实验室及楼道内要保持通道畅通,便于疏散。

5、做好教学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及时对已完成实验实训任务的仪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排尽水浴箱、高压锅等储水设备内的存水,防止生锈;精密仪器应置于台面干燥处,套上防尘罩;小型设备(如显微镜等)应放入存储柜内;本学期长时间未用的仪器设备在放假前须适时通电除潮维护;大型精密仪器(如胃肠透视机等)在假期内应安排管理人员至少通电1次;少数不能断电的仪器设备,假期内应安排管理人员进行1-2次的巡查,确保用电安全。

6、寒假前,加强对实验实训室内水、电、气等各种管路设施和压力容器(如钢瓶)的检查维保工作,严防由水管破裂、电路故障、压力容器爆炸或有害气体泄露等引发的灾害事故。实验室管理人员要认真检查门窗、水、电、气等有关设施的关闭情况,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7、各实验实训中心(室)管理人员对所辖实验室进行实验物品归类整理和卫生清扫工作,保证室内、外环境的清洁卫生。

8、为防止放假期间发生突发事件不能及时进入实验室,各学院需留存一套所辖实验室钥匙,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四、相关要求

1、请各学院于12月13日下班前将以下材料(见附件)经学院院长签字后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吴凤林处。

(1)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

(2)寒假期间实验室钥匙保管人及联系电话

2、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于放假前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管理抽查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2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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