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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在岗实习学生分类管理的通知

2022-03-25 作者/来源: 点击:[]

各学院:

根据教育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高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2〕52号)的文件精神,要求各校要加强实习组织管理,全面摸排风险,加强在岗实习学生分类管理。现结合我校实际,对目前在岗的实习学生进行分类管理,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对于在医院或社区实习的学生,要求实习单位不得组织实习生参加疫情防控相关的核酸检测以及接触风险人群的岗位工作。

2.对于涉及车站、机场、码头等人员密集、流动性强的公共场所的实习,要求实习单位一律停止实习生参与此场所的实习工作。

二、实习生分类管理要求

1.所有在岗实习生,须严格认真遵守实习单位和属地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并做好个人防护。

2.对于临近结束实习的学生,结束实习后,在实习单位及属地疫情防控政策允许下,原则上可返家或者投亲靠友,返回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全程配戴N95口罩,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到达所在地后,要向辅导员和属地报备,并严格遵守目的地疫情防控政策要求。

3.对于在中高风险地区或实习单位区域存在疫情的实习学生,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根据实习单位以及属地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做好隔离,并按规定检测核酸,做好个人防护。

4.对于安康码颜色为红码和黄码的实习同学,要严格按照实习单位及属地的疫情防控政策要求进行隔离,并按规定检测核酸,转绿码后,严格遵循属地疫情防控要求,需要返岗的实习生须报实习单位同意后方可返岗。

各学院要指派专人积极联系实习单位做好学生管理工作,强化对实习学生的防控知识教育和常规管理,掌握学生实习动态和身体、心理状况,指导学生做好个人防护,确保安全稳定,有问题请及时与实习管理办公室联系沟通。

实习管理办公室

202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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